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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近日,省人社厅会同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聚焦我省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领域,省市将规划建设一批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力争到2025年底,在每个设区市辖区范围内,至少建成一个适应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的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布局设置四个区域,即:安全事故案例展示区、安全知识互动区、安全体感实训区和工伤预防技能实训区。警示教育基地将通过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工伤预防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专业知识,提高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职业健康素养。我省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特点,充分挖掘行业企业等可利用资源建设基地,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伤预防警示教育活动。警示教育基地将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突出行业特色,面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指导意见》明确,鼓励集团化管理的省本级参保煤炭企业单独建立基地;鼓励省级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具备条件的,依托所属机构建立基地。根据我省工伤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评估认定,被人社部门命名并颁发牌匾的基地建设单位,将从省工伤预防费中分类给予适当补贴。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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