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所有权人能否设立抵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是自己所有的财物,如果未经财物所有同意的,不能进行抵押为债务担保,只有财物所有人才有权处置该财物。
二、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内容在传统理论上称为所有权的“权能”。虽然大陆法国家在所有权概念上对所有权权能的规定各有不同,但在理论上通常都认为所有权具有四项基本权能:
(一)占有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的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除了前引俄罗斯民法明确规定了占有权之外,外围民法在所有权的概念中虽然并不明确规定占有,但其所有权的内容包括这一权利是不言自明的。
(二)使用
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刖,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如使用机器生产产品,在士地上种植农作物。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外国民法对于使用权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如前引日本、意大利、俄罗斯和我国台湾的规定。德国、瑞士虽然只有“处分”一词,但“随意处分”或者“自巾处分”也当然包括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以授权他人使用,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三)收益
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川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对于收益权,外国民法也有规定,如前引日本和我国台湾,有的国家只规定了使用权,没有明确规定收益权,这是因为其规定的使用权包括了收益权。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收益也包括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四)处分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是可以依法进行处分的。外国民法对所有权概念的规定都包括“处分”一词。同时规定使用权的,处分不包括使用,没有规定使用权的,处分也包括了使用。
三、所有权结构有哪些
所有权结构就是股权结构。公司的所有者就是公司股东,即公司出资者。公司成立后,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是指股东所持股份之间的比例关系。
企业所有权安排的不同会对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直接的影响。虽然企业所有权安排在各种时期的表现形态各异,然而大致来讲,它又遵循一种历史与逻辑的发展演变历程,即在市场当中各要素相对价值的对比与权衡会使企业产生不同的所有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