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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惠州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开展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即日起在市国资系统开展干部职工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全市国资系统将重点抓好“ 六个一 ”行动,包括开展一次专题部署行动、组织一次专题教育行动、开展一次全员承诺行动、组织一次专项排查行动、开展一次执纪核查行动和开展一次责任倒查行动。
《通知》强调,市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支部)书记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通知》明确,对发现的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 酒驾醉驾、违规吃喝 等违纪违法问题,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对相关人员一律“ 先停职、后核查、再处理 ”。对酒驾醉驾行为的处置,要做到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等要求,深入核查酒局饭局背后的“四风”问题。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对出现党员、干部、职工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党员、干部、职工酒驾醉驾频发多发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倒查,对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不力的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此外,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凡党员、干部、职工发生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尤其是各级公司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 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
《通知》指出,市国资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党员、干部、职工酒驾醉驾问题严查快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对“酒局”“饭局”倒查回溯,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通知》指出,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提倡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对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反映。同时加强督导,推进严禁酒驾醉驾行为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建设,把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治理作为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南方+记者 廖钰娴
来源:惠州国资、 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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